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和洛阳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工作意见》要求,4月27日上午,宜阳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暨法庭特色建设座谈会在宜阳县人民法院召开。宜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卫国,宜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郏文慧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工会、妇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法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玉洪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守护美好生活 宜阳创新行动》宣传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志明通报了全县矛盾多元化解基本情况。
郏文慧以《服务社会治理白皮书》的形式通报了全县第一季度的涉诉案件情况,结合各乡镇案件数量、类型,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就推进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执源治理、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她表示:一要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大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充分结合审判职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宜阳、法治宜阳建设;二要将把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三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构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加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推动纠纷实现共治、化于萌芽、止于未讼,为建设“宜居宜业 富美宜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卫国指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有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推进平安宜阳、法治宜阳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李卫国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要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调解平台的作用,坚决守牢矛盾纠纷化解的三道防线,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聚焦“三零”创建目标,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加大对各村(社区)民调员、法律明白人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会后,为贯彻落实市中院“11236”五年发展规划,推进“枫桥强基”工程,县法院邀请与会人员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打造法庭特色品牌进行了分组讨论,认真听取了各乡镇、各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红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志明分别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