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 | 莲庄法庭:悉心调解督促履行 18万元“三角债”清零

发布时间:2023-04-19 10:28:26


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动作为,积极发挥居中协调沟通作用,成功调解案件并及时督促履行,帮助原告拿回18万元工程款。

张某从A公司处承包了一项道路施工工程,后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该工程的部分标段分包给李某。李某施工完毕后,张某一直未向李某支付工程款。李某于2021年诉至宜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诉前调解时,被告张某称因A公司未向其支付工程款,致使其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工程款。后原、被告二人达成协议,即待A公司支付工程款后,被告张某便支付原告李某该标段工程款,后原告李某撤诉。2023年2月,原告李某再次诉至宜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工程款18万元,并将A公司列为第三人。承办法官耿艳详细了解该案件情况后,梳理了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关系,以第三人A公司为突破口做调解工作。因被告张某公司已经注销,为避免案件再次出现变数,承办法官建议由第三人A公司直接将该18万元工程款支付给原告,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案件调解成功。

案件调解成功后,莲庄法庭持续践行“执源治理”工作要求,对案件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4月14日,A公司向原告张某全额支付工程款18万元,至此,这笔“三角债”终于清零。“谢谢你们一直操心着我的事,真是非常感谢!”在拿到钱后,张某向耿艳法官连连表达谢意。

近年来,宜阳法院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执行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谷晨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