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技术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能力和水平,宜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举措,对一起合同标的额1.73亿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工程造价鉴定,探索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委托鉴定机构,从鉴定人专业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周期、机构综合实力等方面对11家参与竞争机构评审确定首选机构,促使鉴定费用由109万降至38万,鉴定时长由50天缩短为40天。
前期:认真学习 精心准备
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工作指引(试行)》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发布,宜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召开研讨会、心得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学习司法鉴定最新政策,不断夯实业务能力。
河南省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鉴定一案涉合同金额1.73亿元,宜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仔细研究后认为,涉案工程建设时间久、鉴定难度大,传统的随机摇号司法委托模式无法满足审判需求。在与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多次商讨沟通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尝试对现行委托鉴定模式进行创新,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鉴定质效提升。
为此,宜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研究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向有资质评估机构发出书面邀请函,公示鉴定目的与要求、送检材料等内容。共有11家鉴定机构报名参与竞争。
中期:现场勘验 仔细审核
3月14日上午10:30,评审会召开前,宜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组织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及施工技术人员共40余人,到案件现场对涉案工程进行现场勘验,详细了解鉴定案件的情况,当场查阅相关资料。
在1个多小时的现场勘验中,对鉴定涉及的具体施工问题进行逐一听证和确认,并对部分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现场解读,妥善解决了对建设工程纠纷相关事实及材料的认定问题。
勘验后,11家鉴定机构提交了了竞争报价、工作预案、鉴定周期等相关竞争资料。经审核相关资料,其中1家不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被取消资格。
现场:流程规范 公开透明
3月20日上午10:30,鉴定机构评审会召开。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7人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指派监督员全程监督。
评审会上,工作人员向全体评审人员宣读回避规定,明确评审事项,讲解评审规则,提出工作要求。在派驻纪检组监督员和评审组的见证下,工作人员检查10家鉴定机构报名材料的密封状态。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材料。
评审会历时1个小时,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小组根据评分表,结合10家机构报名材料公开打分,最终确定了首选和备选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机构当场签署并递交了鉴定承诺书,承诺保证本次鉴定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能够明确鉴定用时及鉴定费用,最后择优选择综合评比最高分的机构,这种“中标式”竞争选任,在追求公平公正的同时,将案件当事人关注的“效率与实惠”也作为重要目标,是宜阳法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做法的一次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
此次竞争选择鉴定机构,在确保程序公正和鉴定效果的基础上,与最高报价相比,节省了71万元的鉴定费用,且鉴定周期大幅缩短。宜阳法院将继续总结、创新,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司法鉴定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 富美宜阳”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