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吹,战鼓擂,春日执行正当时。春日伊始,万物复苏,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3月10日清晨,宜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日暖阳”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7时整,30余名执行干警在宜阳法院执行局院内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在执行局局长陈向丽动员结束后,各团队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两路,迅速出击直奔执行现场。
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室外工程,2021 年 3 月 ,被告梁某兵代表该公司与原告梁某国签订劳务合同,由原告分包部分劳务及工程材料,合同价款 230000 元。原告施工完工后被告仅支付 150000元,后被该工程已投入使用,质保期已过,二被告仍欠付 8万元劳务材料款未付。原告起诉至宜阳法院并胜诉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本案承办法官带领团队奔赴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说明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赔款的义务,并严正声明如果拒不配合,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在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执行的情况,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见识到了执行干警的雷霆手段,在被带到宜阳法院执行局后,其主动履行了剩余钱款,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71000元,切实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威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继续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加大执行力度,深入推动执行效果,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