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以来,宜阳法院以推进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为契机,大胆探索执源治理,以北城法庭和城关法庭为试点,努力打造“调立审执一体化”体系,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到执行立案前牢固树立执行理念,从四个环节精准入手、精准施策,激活执源治理“源动力”,建立起“调解预防、审判提醒、执前督促、执中高效”的执源治理新模式。
一是精准把控诉前调解环节,做到源头预防。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理念,紧盯“诉前调解自动履行率≥85%”目标,把每年400余司法确认案件控制在诉前;针对诉前调解的小标的案件或履行法定行为的案件,执行人员直接参与,配合人民调解员,协调当事人自觉履行完毕;建立起人民调解员、执行员与村委、“一村一警”的常态化联络机制,构建协助执行的强大网络。
二是精准把控立案审判环节,做到源头提醒。法庭在立案时,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和诉讼保全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员额法官必须综合考虑案件执行,积极从有利于案件执行角度出发,依法作出裁判。比如离婚案件涉及抚养费的,明确起算时间、标准等,能一次性支付的判令一次性支付,无法一次性支付的可分年度支付。审判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协调一致具有执行内容的,执行人员直接参与,配合审判法官协调当事人履行。
三是精准把控判后执前环节,做到源头督促。所有生效的具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分时间、分步骤逐步督促化解,本月生效的裁判文书,在三十天履行期内督促履行;2021年至2022年生效的裁判文书,逐年梳理,进入督促程序;针对申请人直接到法庭申请执行的情况,征询申请人同意,填写督促履行意向表,确定15天的督促期,到期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目前,2022年已筛查出每个法庭具有可执行内容生效文书400余份,正分期督促履行,已有11名申请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月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我院调解后,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征得刘某同意执行前先进入督促程序,第二天被执行人自觉将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申请人承诺不再执行。
四是精准把控整个执行环节,做到高效执行。在北城法庭和城关法庭设立常驻执行团队,执行案件由法庭直接立案,实行“员额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的团队模式,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实行庭内交叉,业务归属执行局统一管理,人员归属法庭统一管理,专门执行法庭审结的案件,要求在40天内执结;向人民调解员委托执行案件,督促自觉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
宜阳法院积极转变理念、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聚焦人民群众执行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以有解思维深入开展“调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改革,积极推动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判后执前、执行环节等方面全流程办案体系,全面打造 “调解预防、审判提醒、执前督促、执中高效”的执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