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让胜诉当事人过好年、过开心年、过安心年, 1月18日,宜阳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向8名农民工代表发放案款101万余元。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红军出席发放仪式并讲话,执行局局长陈向丽主持发放仪式并宣读了领款名单及金额。
仪式上,刘红军向农民工代表介绍了宜阳法院的执行工作情况、执行方式和手段等,表示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一直把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举行此次执行案款发放仪式,既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人民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的决心。随后,他为农民工代表发放了相应执行案款。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对象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农民工群体。2021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了渣土车、吊车等机械设备,甲公司支付了部分租赁费后,余下租赁费迟迟未付,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宜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给付原告乙公司99万余元租赁费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甲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乙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洛怡昂考虑到该案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年关将近、他们等待工资款的心情也更为迫切,便迅速利用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甲公司名下的财产、银行账户等进行了查控,当查到其银行账户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果断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将101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发放至申请人乙公司手中。拿到执行款后,乙公司也迅速为农民工发放了工资,并借助本次集中发放仪式,组织农民工代表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感谢人民法院和执行法官为大家追回了辛苦钱。
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农民工工资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尤其是在临近春节这个特殊的节日,执行案款的发放无疑能够给胜诉当事人在喜庆的春节中再增添一分喜气,让其感受到司法的力度、速度与温度。新的一年,宜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多项工作措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不忘初心、赓续奋斗,用心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