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向丽收到了一条申请执行人发来的感谢短信。“从恢复执行到雷霆行动,短短二三天,年轻的丁法官分析卷宗、查找症结,迅速出击,封存财产,让我这个申请人看到了执行希望,感受到了司法阳光。感谢丁法官,感谢执行局!”经了解,原来发信人陈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执行干警丁一灏的工作点赞,发来了这条感谢短信。
2017年8月,陈某与A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而诉至宜阳法院,经法院审理,A公司须支付原告剩余货款三十六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A公司拒不履行义务,陈某于2018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后,未发现A公司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陈某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案件依照法定程序终结本次执行。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和陈某依然保持积极沟通,告知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执行局会立即调查落实,并依法恢复执行程序。
近日,陈某发现A公司生产了一批货物,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丁一灏收到这一财产线索后,立即到财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经多方询问了解,又与A公司当场核实,确认该财产的确属于被执行人A公司。
核查清楚后,丁一灏迅速向领导汇报,集结力量火速出击,顺利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并移交评估拍卖,从恢复执行立案到查封仅用时3天。申请执行人陈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执行干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十分赞叹,发来短信表达诚挚的谢意。
这条感谢短信,是对执行干警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下一步,宜阳法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用足、用好、用尽强制执行措施,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财产线索不落空,执行机会不丧失,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