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法·风采 | 赵振江:三十五载法院路,初心不改梦归处

发布时间:2022-09-23 09:17:57


35年的法院生涯,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对公平与正义的执着;他诚挚地追逐心中坚持的胸怀抱负,把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他怀揣着一腔热血和赤诚,在审判事业上踏出一串平凡却闪光的足迹……

他就是宜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赵振江。

赵振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1987年9月进入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宜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曾先后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及个人三等功、宜阳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不负初心,坚守正义

办大案要案的“攻坚手”

赵振江在学生时代,就梦想成为一名人民法官,能够为百姓主持公道,坚持公平与正义。当梦想照进现实,进入宜阳法院工作的那一刻起,他便将这一信念深深镌刻在心里、践行在行动上。

赵振江先后在人民法庭、立案庭、民二庭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从事哪种类型的工作,他都以积极热情的态度认真工作,全身心投入其中。2012年3月起,他调入刑一庭,开始了10年的刑事法官生涯。

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得如何,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宁,审理这类案件不仅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而且有时还伴随着危险,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吃苦精神是不行的。在法院,赵振江恰恰以连续作战、办大案、办要案而著称。

在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赵振江兼任宜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他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涉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中原涉黑第一案”狄治民团伙涉黑案中,他先后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保护伞”郭某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张某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等一批涉黑恶案件,均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由于工作出色,赵振江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其所在团队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专案集体嘉奖。


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法治教育的“宣传员”

在工作中,赵振江不仅严谨办案,而且非常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通过个案来教育更多群众。

2021年5月,考虑到交通肇事犯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他将巡回法庭开进驾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用鲜活直观的案例“零距离”以案释法,为“准驾驶员”们敲响警钟。

庭审结束后,赵振江向旁听人员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法治教育。“我们借此案件告诫各位驾驶员,在驾车上路时一定要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面临巨额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而且稍有不慎还可能触犯刑法的规定,遭受牢狱之灾。”获得了旁听人员的热烈掌声。

赵振江始终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腐恶、匡扶正义,让群众安居乐业,无愧于国家对法官的信赖,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


吃苦耐劳,无私忘我

艰苦奋斗的“老黄牛”

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赵振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深入调查案情,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

在他任审判长的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中,该团伙5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疯狂作案,手段恶劣,作案时间长,犯罪事实多达20多项,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引起群众极大的愤怒。

赵振江和团队一起白天提审调查,晚上阅卷核实证据,在三十天内就审结了该案,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其中三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两名也被绳之以法、断以重刑。

2012年3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他共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00余起,判决各类犯罪分子900余人,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三十五年来,他忠诚履职,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时光易逝、初心不改,在守护公正的道路上,他和一代代年轻的法院人一起,步履不停。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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