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技巧和方法,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不断上升,1月至6月审结民商事案件381件,调解撤诉306件,调撤率达80.3%。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宜阳县法院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撤案件在法官绩效考评中的奖分比重,把调解业绩作为评判审判业务活动、考核审判人员工作绩效以及年终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绩效办每月通报每个部门、每名法官的结案数和调撤率,对排名在后的同志进行谈心交流,并由调撤率高的同志传授调解经验,提高调解能力。为了引导民商法官努力做好调解工作,该院同时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规定调解结案的每件补助办案经费100元,判决结案的每件补助办案经费40元,两者相差2.5倍,极大地增强了审判人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宜阳县法院的法官们坚持“调解优先 能调必调”,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他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调解努力。为了调处一件医疗纠纷,民一庭主审法官贺静丽有一次给被告王某打电话做工作长达两个小时,最终感化了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城关法庭法官李国强审理的一起劳务纠纷,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他没有简单地缺席判决,而是多次找到李某所在村的老支书,让老支书帮助通知李某,终于把李某请到了法庭,与原告达成了还款协议。在法官们的辛勤努力下,该院今年上半年四个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均达到80%以上,城关法庭更是高达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