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宜阳法院举办第五期“法律大讲堂”,韩城法庭副庭长王小飞以《夫妻约定不动产归一方所有的性质效力》为题,为全院干警授课。
讲堂上,王小飞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赠与房屋的情况,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或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赠与的约定是否能撤销、有哪些相应的法律条文等,结合实际案例,做出了详细讲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授课,自己对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多、更深入的理解,会好好利用“法律大讲堂”这一平台,促进自身法律实务的提升。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宜阳法院持续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为干警们搭建业务交流学习平台,通过法官授课、集中研讨等方式,营造学习氛围、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审判质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