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4月29日下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及民事审判业务骨干一行7人到宜阳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宜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毕云庆,党组成员、副院长武辽聘及民事审判业务庭负责人、部分员额法官参加座谈。
会上,洛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杨洪首先通报了宜阳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物权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要坚决贯彻一审中心主义,加强建设工程案件的审判团队建设,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作用,使案件质量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可持续。
与会人员就民事审判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市中院同志分别就具体业务问题进行了指导,内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土地承包合同、举证责任、物权保护等众多方面。
最后,牛振宇副院长客观分析了改判率高的原因,并对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行为,注重程序合法,强化释法明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之间的业务沟通交流,强化对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研判,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技巧,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能力,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