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事”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满意度,5月20日,宜阳县人民法院韩城法庭庭长常伟一行前往韩城镇政府巡回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镇的人民调解员参与了案件旁听。
原告邵某诉称,其在宜阳县北城区经营一家农机配件店,2020年6月,被告彭某和尚某到原告处购买农机。双方约定该批农机价款为68600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了44000元,余款24600元由被告尚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款情况,二被告约定,将该批农机登记在被告彭某名下,之后,原告多次找二被告讨要,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原告称二被告拒不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对原告构成违约,请求二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价款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辩论,法庭择日宣判。
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对于日常买卖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建议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是核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核对对方的身份,在合同中写明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等信息;
二是尽量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支付方式等;
三是明确约定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方式要写得具体,例如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等;
四是明确约定付款条件。合同的价款一般要写小写数额和大写数额,以确保金额无误,付款时间最好约定为具体的日期。
在买卖过程中,要树立证据保存意识,平时要将合同履行中的所有书面文件保留例如快递单、送货签收单、双方的来往函件(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以用作日后维权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