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北城法庭负责管3个乡镇、96个行政村的民事案件,2名员额法官每年办案近500件。去年1月,这个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今天,平安洛阳记者带您去看一看,一个基层法庭是如何获得此项殊荣的。
近年来,北城法庭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北城法庭庭长徐鹏介绍,他们法庭受理的案件以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居多。为了提高调解效果,法庭成立了“家事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室”,帮助化解纠纷,同时加强和乡镇、村委的沟通,建立起集人民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于一体的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倡导形成“社会多元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自觉履行事了”的纠纷解决理念。
去年夏天,一当事人来法庭立案,表示自己家种的庄稼被相邻群众压毁一部分,他要告侵权人索赔50元。标的额这么小却一定要起诉的案件并不常见,徐鹏认为案件背后一定还有其他原因,于是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徐鹏通过电话多次与乡镇、村委联系,并亲自到村里实地了解两家人的矛盾。经过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的耕地位置相邻,共用一条道路,被告的耕地在这片耕地的里侧,由于此处仅被告通行,被告就在自家耕地旁的公用道路上种了庄稼,原告看到后也进行效仿,其所述的被压毁的庄稼正是种在公用道路上的。徐鹏对该案进行了分析,原告的庄稼占用了公用道路,因此被毁坏后要求赔偿不应该得到支持,本应驳回起诉。但被告因为两家关系不和,故意在原告庄稼未收割的时候进行碾压,损害了原告的既得利益,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能助长其做法。要想好好化解双方的纠纷,应该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了解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徐鹏开始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他分别指出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并向他们说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徐鹏又向他们阐述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表示一直这样闹别扭对双方都没好处,对家里孩子们的教育、成长甚至婚姻都有不好的影响。双方当事人终于听进去了,并表示愿意和解,原告也放弃了50元的索赔。
“基层法庭面对的常常都是一些小事、小纠纷,虽然都是小事,但一点都不能小看,更不能小办。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专委贺小荣分别到我们法庭调研,要求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鼓励基层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我们会不断努力,把群众的小事解决好,把法庭的作用发挥好,尽己所能去守护公平正义。”徐鹏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