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上门服务 暖心执行

发布时间:2020-12-15 17:50:44



2019年,麦某(男)与郭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举行了婚礼,双方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后双方分手,因彩礼返还问题协议无果,麦某将郭某告至宜阳县法院。法院经审理,酌定郭某返还麦某彩礼款36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履行义务,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发现郭某劳动能力有限,生活条件比较差,只能依靠租赁的报刊亭勉强糊口,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为了让当事人能够妥善解决纠纷,让生活早日走上正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劝说郭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做工作希望双方能够和解。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12月10日,天气寒冷,考虑到被执行人出行不便,执行法官专程带着和解协议,到被执行人处让其签字。看到执行法官的暖心之举,郭某十分感动,表示一定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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