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击 查扣被执行人车辆

发布时间:2020-12-11 18:47:37



2017年11月,冯某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汽车贸易公司处购买汽车一辆,并向某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借款,汽车贸易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冯某多次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金融租赁公司将其对冯某的债权转让给汽车贸易公司。为此,汽车贸易公司向宜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冯某支付原告41300.02元及违约金4175元,共计45475.02元。

判决生效后,冯某未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汽车贸易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对涉案车辆实施查封,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经过对被执行车辆的摸排清查,执行干警发现,12月9日涉案车辆在郑州市某停车场出现,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冯某仍然拒接执行干警电话,通过拨打车辆前挡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车辆的驾驶人张某,张某称冯某已将车辆卖给了他,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且拨打110。警察到场后,执行干警出示了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细致的做张某的工作,最终成功将车辆追回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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