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宜阳法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12月,李某因做生意向赵某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2个月。借款到期后,赵某多次向李某讨要未果遂将李某告至法院。经判决,限李某十日内向赵某支付借款10000元。但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赵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拒不接电话。执行法官在李某微信账号里查控到1000元,并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位于洛阳市区的房产,随即予以查封。在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查封后,被执行人李某急了,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说其急需用钱,需要用房屋做抵押贷款,希望能够和原告达成和解,及时将房屋解封。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由被执行人李某清偿剩余9000元借款,李某因急于解封自己的房屋,提前于12月8日向原告清偿了借款,至此该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