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善意执行达成和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9-23 09:11:36


原告某煤业有限公司和被告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二审中,洛阳中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煤款250余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迟延履行,于是,原告向宜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22日,宜阳法院利用“秋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契机,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并向其说明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损害企业形象。被执行人也知道应该主动还款,但是由于最近生产经营状况不佳,目前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下午18时,被执行人将80万元转至法院账户,剩余欠款按照双方约定定期还款。这样既满足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需求,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帮助双方企业走出困境的“双赢”效果。宜阳法院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在不断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承“善意执行”理念,有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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