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在宜阳县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宜阳法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荣誉称号。会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丹一行4人到宜阳法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朱丹部长对该院获评“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表示祝贺。他指出,荣誉的获得是对宜阳法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和文明素养的肯定,为全县文明创建工作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榜样。希望县法院明确新目标,乘势而上、登高望远,继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表示,这份荣誉来之不易,省级文明单位五连创是全院上下二十载坚持不懈抓文明创建的结果,更是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精心指导和悉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对法院文明执法、文明办案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文明创建示范引领上做表率,在“两争创”“两手抓”上更进一步,争取向更高层级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