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麻烦你们了,我这身体行动不便,还得让你们专门到家里来开庭。”
“大爷,不麻烦,不麻烦,这是应该的,宁愿我们多跑腿,也不让百姓多跑腿。”
……
宜阳法院梁高峰法官与书记员拿着国徽和审判包,边说边走进一家简朴的老房子,房子里还有两颗结满果子的老杏树。一场特殊的审判即将在这里展开。
4月20日下午,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团队到焦家凹巡回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因考虑到原告已八十多岁的高龄,行动不便,深居山中,来一次法院不容易,于是梁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开庭。
据悉,原告刘某承包村委的水井,向被告某公司供应用水,因部分水费未交,刘某前去通知被告交水费,但双方因水费价格发生争执,私下调解无果,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老房子的地面细窄、凹凸不平。没有条件,我们就创造条件。干警们粘贴横幅、摆放国徽、椅子、原被告桌牌等,一切准备就绪。
虽然条件简陋,但丝毫没有影响法官审理工作。审理过程中,为了让老人能够听得清楚明白,梁法官故意放慢语速、提高声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了让双方握手言和,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前提下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梁法官走向老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大爷,法官判案要讲证据,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们要对得起自己负责的案子,更要对得起老百姓的信任。我们会根据案情给您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老人也连连点头表示对法官的理解和肯定。
临走时,老人的家人也感谢道:“今天真是麻烦你们了,谢谢你们,等下个月家里杏熟了,欢迎大家都来尝尝!”
梁法官也说道:“我也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宜阳法院将继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巡回审判为平台,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将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保障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