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宜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到高村乡巡回审判,在该乡乡政府院内公开审理前不久发生的一起抢劫女出租车司机案。这天恰逢高村村集日,当地数百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10年1月23日下午,36岁的高村乡农民周某在洛阳市区骗乘女出租车司机杨某芳(化名)的出租车,将杨某芳骗至高村乡耿沟村附近的一条偏僻小路上,采取威胁的手段,使杨某芳交出现金180元和手机一部。周某逃走后,女司机立即到乡派出所报案,次日,周某在新安县被抓获。由于周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为周某指定了辩护律师。法庭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合议,最后当庭判决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闭庭后,审判长王丽还就该案向现场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回答了部分群众就打击“两抢一盗”、依法判决的有关问题,受到群众欢迎,他们说,法院这样开庭好,打击了犯罪,也把法制课堂挪到了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