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08:39:36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4月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诉讼服务工作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立案材料邮寄至宜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9-63157627;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宜阳县人民法院信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79-63157631。邮政编码471600。

二、审判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庭审原则上以线上为主,各审判团队优先通过“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线上庭审。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应根据承办法官的通知参加诉讼活动。旁听庭审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线上观看庭审直播。

三、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联系、接待当事人等工作事项,优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要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线下查控。对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系宜阳本地的且能出具绿色健康码的执行案件,可以在做好充足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线下执行工作。对于有当事人系宜阳地区以外的执行案件,继续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等方式开展询问、材料提交等活动。如需外地执行的,应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事项委托平台委托相关法院办理相关执行事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申诉信访、询问、听证、调解、庭审、执行等事项,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入。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前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话预约(电话附后),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办理业务,逾时未到应当重新预约。

(二)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绿色“洛康码”或当地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预约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三)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

(四)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宜阳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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