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份,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警务实重干,8月底诉讼结案率82.27%,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全市领先,高质量地完成了执法办案工作任务,涌现一批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该院《关于评选“月办案标兵”(执行)活动的办法》,院党组决定:授予赵振江、高克文、杨小红、耿艳、常伟、郭光辉、陈海宽7名同志为8月份“办案(执行)标兵”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励,全体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协力同心,为院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