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陈某在丈夫的搀扶下来到宜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民事第一审判团队杨小红法官手中,向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据悉,被告尚某驾驶小型越野车行驶至宜阳县李贺大道与拥军路交叉口处道路时,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叶某(原告陈某丈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乘坐陈某)发生相撞,造成陈某受伤住院。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无事故责任,叶某与尚某负同等责任。后陈某向尚某和保险公司索要相应的赔偿,但双方协商无果。故陈某将尚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杨小红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刻展开深入调查,反复核实相关证据,认真阅读卷宗,理清办案思路。在审理过程中,杨小红法官公正又不失温情,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项目依法给予认定,不合理的地方则细心地向他们解释,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杨小红法官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原告陈某高兴地说:“杨法官并没有因为我是外地人而差别对待,反而给予了我更多的关怀,让我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宜阳法院我真真正正感受到了归属感和人民法官的温暖!”
在宜阳法院,这样温暖的瞬间常常上演,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肯定。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时刻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守为民初心,践行为民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