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干警洛怡昂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联合举办的
“我和我的祖国——奋进新时代、文明我出彩”文明单位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法院人的温度
法院人的温度?可能很多人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感觉疑惑。
在大家的眼中,法院的形象可能是这样的。严肃的法官、庄严的审判庭、冰冷的法条、严厉的刑罚,甚至是狭小的铁窗、绝望的高墙,法院的一切似乎都是冷冰冰的,给人望而生畏的感觉。
法律也许是无情的,但司法之人却有情,在看似冰冷的光环下,法院人其实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温度。
法院人的温度,是红色的,那是他们胸前法徽的颜色,代表着忠诚与担当。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贺静丽,她在调解中常常如春风细雨般化解群众的心结,2018年2月22日,一名抱着双胞胎孩子的年轻男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这名男子叫小刘,是外地人,前年到宜阳和小周结婚,双方因买房问题产生矛盾,小周哭诉着要与小刘离婚。贺静丽耐心做调解工作,以双方疼爱孩子为突破口,劝说小刘担负家庭责任,调解工作从早上持续到下午5点50分,小周的父母对小刘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贺静丽说,“案结”不是唯一目的,目的在于“事了”。忠诚始终满格,奉献永远在线。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润物无声的真诚。她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奏出一曲当代巾帼风采之歌,描绘着天平的神圣荣耀,谱写着“司法为民好法官”的优美旋律。有一次,她骨折住院,因为不放心庭里工作,她就拄着拐杖来上班,虽然行动不便,但她依旧干的风风火火,当事人多的时候,她就帮忙审查材料;有人咨询时她又成为了法律志愿者;遇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她还要在耐心释法的同时撰写不予立案裁定书。她的这种精神感染了诉讼服务中心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在贺静丽的带领下,宜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为了洛阳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建设的一张亮丽的名片,也成为了各级领导、外地法院学习考察必到的一站。
法院人的温度,是蓝色的,那是他们警服深沉的底色,代表着坚毅和付出。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组长李政伟,自1992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先后荣获“优秀司法警察”、“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连续8年被宜阳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他的军人作风和廉洁自律赢得了同事和领导们的广泛肯定。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他有着军人刚强无畏的一面,一次,被执行人阮某在家中为抗拒执行手握菜刀,指向执行干警,并抓住灯泡威胁干警要自杀,在这危急时刻,李政伟先用言语稳定阮某情绪,随即悄悄给另一名干警使了一个眼色,多年的默契配合使执行干警心领神会,他慢慢退至门口,伸手关掉电源。切断电源的瞬间,李政伟不顾危险一个箭步过去将阮某制服,最终阮某被司法拘留。在军人刚强的背后,他也有着独有的智慧与柔韧,罗某与妻子经法院判决离婚,4岁的婚生儿子由前妻抚养,罗某承担抚养费,但离婚后,因前妻多次不让罗某探视儿子,两人心结渐深,罗某一气之下也不再支付抚养费用。李政伟掌握案情后,决定从亲情上感化罗某。他先将孩子带到执行局,让罗某和儿子一起相处玩耍,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罗某非常激动对儿子又亲又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见状,李政伟建议罗某给孩子买一些玩具,但罗某却为难地说自己身上没有带钱,李政伟听后二话不说掏出200元给罗某,让他给儿子买些玩具,看到儿子拿到玩具后开心的笑容和一声声的“爸爸”,罗某不禁潸然泪下,他当即表示以后一定会按时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并让家人取来13000元交付给了前妻,在李政伟巧妙的调解下,这起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谚有云,法律是灰色的,但司法之树常青。法律的色彩需要每一位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司法人共同绘就,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作为一名法院人,在祖国七十华诞之际,我们应始终不忘正义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力求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此来为祖国贺岁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