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律师调查令 拒执人财产被控制

发布时间:2019-05-31 09:17:36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律师调查令,根据律师调查反馈结果迅速完成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财产控制,为案件顺利执结奠定良好基础。 

据悉,某公司诉白某、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白某、吴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货款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二被执行人玩起失踪,躲避执行,经网络查控未发现二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二被执行人在外地,为了尽快查明其财产状况,促进法院执行,经执行干警李向阳释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高某向宜阳法院提出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宜阳法院经对代理律师的资格审查,依法对律师高某发出调查令,指定其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令开出一周后,代理律师便向法院提交调查结果:被执行人吴某在某市区有房屋及土地产权的登记信息和抵押信息,法院依法启动财产控制程序对涉案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并依规缴销了该调查令。 

在执行阶段引入律师调查令,有助于加强代理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力度,提高代理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司法公信力,有助于节约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本,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同时这也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宜阳法院将进一步实现律师调查令制度规范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