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检察院“见证”执行工作,当事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9-04-30 14:26:54



为保障民事执行活动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宜阳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对三起民事执行案件进行“零距离”监督见证。


申某自2015年开始为某工程有限公司运输物资,货物运输结束后,该工程有限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申某运输款10万余元,申某多次讨要无果,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工程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某到执行局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工程公司,工程公司以负责人不在等理由躲避执行,4月29日早上8时许,宜阳法院执行法官在县检察院的见证监督下,直接奔赴该工程公司所在地,现场对负责人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影响公司形象,被纳入失信 “黑名单”更会严重影响公司运营,经过执行法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该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并与工程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据了解,当天上午在检察院的参与监督下,另有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见证”法院执行完毕后感慨说:“今天受邀来参与和见证法院的执行活动,很受感动。法院的执行程序很规范,执行干警很英勇、很辛苦。在执行调解工作过程中,维护法律权威,尊重当事群众感情,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检察院对执行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有利于保障执行案件的公开化、有序化和规范化,下一步宜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形成联合执行合力,促使全社会形成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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