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宜阳县人民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集中行动,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
凌晨6时,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与执行法官一道来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现场。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原告房屋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公司负责人以未收到王某购房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上前劝解,该负责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采取拘留措施,眼见要动“真格”,该公司负责人瞬间慌了,当即表示愿意支付违约金,并通过现场转账的方式完成支付,该案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张某拖欠申请人8万余元拒不偿还,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厂房门口,张某的父亲坚决不让进门,执行干警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后,张某的父亲手握锄头,拼命阻拦,执行干警耐心相劝,其态度极为嚣张,扬言“就不让进去,看你们能把我怎样!”为防止发生意外,鉴于其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当机立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将其带至法院。执行干警处于人性化考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张某的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后,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执行,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了解,切身体验到执行工作的不易,本次执行过程合法、规范、公开、透明,对执行干警坚持依法文明理性的执行方式、履行职责的执行态度给予充分肯定,为奔赴在执行一线的干警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