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法院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根据《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11月5日,县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组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和部分法院中层干警等30人组成。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红跃主持。
李红跃组长首先传达了《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他强调,监督工作应当坚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自律与监督相结合,坚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与容错纠错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党内法规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实施。
会上,九名评议对象就遵守“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等情况作了简要报告,评议组成员针对报告内容对评议对象在遵纪守规方面的十二项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并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填写了《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领导干部遵纪守规情况评议表》。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会,进一步加强了县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增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同时也促进了监督单位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纪律和规矩等情况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