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依法交付一套已拍卖房产

发布时间:2018-08-10 17:27:06



8月6日,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对一处已拍卖房产进行交付。

2014年2月孙某借给宜阳某公司借款本金10万元,借款到期后,宜阳某公司又续借两次,仍未偿还,后马某又向孙某为该笔借款出具借条,自愿偿还,但到期仍未偿还。孙某起诉至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经判决宜阳某公司和马某仍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马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马某,但无果,执行法官便对其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拍卖结束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买受人进行交付。

8月8日上午,3名执行干警乘车奔赴现场,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清点录像后,马毅义法官又向买受人交代了相关手续的办理事项,当场交付了房屋钥匙。下楼之后,马毅义法官为了使买受人顺利入住,又专程到小区物业进行了说明和沟通,这才放心地离开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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