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官格局,塑造法院气质,宜阳法院微信公众号现推出“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一月一星专栏第九期:用心诠释司法为民 以人为本忠实履职
梁高峰,男,35岁,汉族,中国共产党员。200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年通过招录考试进入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莲庄法庭、民二庭工作,历任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上,该同志始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他在法院工作近10年的经历,见证了他无私的奉献精神,深刻诠释了一份不变的为民情绪,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忠实履行了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参加工作9年来获得县法院个人嘉奖3次、县法院办案能手1次,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次、县政法委优秀政法工作者1次、市中院个人嘉奖3次。
一、勤奋踏实,对工作高度负责
梁高峰同志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2010年8月,该同志调入莲庄法庭工作,在法庭一干就是五年多。莲庄法庭地处偏远乡下,辖区面积大,辖区90%为山区,五年多来,该同志从书记员干起,事无巨细,几乎法庭的每一项工作都有参与,同时身兼数职,毫无怨言。2016年3月,该同志调入民二庭,民二庭的案件相对法庭案件要复杂,案件量大,案件类型和法庭也有很大不同,该同志迅速投入新的工作中,经常加班,抽出时间积极学习,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无论什么工作,该同志都认真负责,总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二、深钻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经过工作的历练,该同志不断成长进步,每一次前进,他都感觉到责任不断的加大,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几年来,该同志以扎实地心态做好本职工作,通过实践,深知民事审判工作的繁琐复杂,案件类型千奇百怪,所涉及法律问题也极其广泛,他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放在首位。从工作实际出发,对于遇到的难题,他能积极主动的向领导、向老法官请教,通过查资料、翻阅法律书籍,尽可能将问题吃准吃透,同时举一反三,不断扩展自己学习的范围,使学习和工作互动,通过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办案能力,通过办案,又加深了自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办案中,该同志能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案结事了。2011年以来,该同志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00多件,在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因个人原因导致信访。
三、体恤民情,为民解忧不怕麻烦
随着在工作时间的增多,审理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该同志深深体会到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因此对待来访群众,该同志都尽量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公心处理”。
通过实践,该同志充分认识到“调解”这一东方智慧的重要性,特别注重对案件的调解。工作中该同志能够做到“五多一不”:多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多深入调查,多体会当事人的困难,多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不怕麻烦。通过耐心工作,使当事人的情绪慢慢平复,再进一步进行疏导,同时注重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仔细分析,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实现纠纷解决的彻底性,通过调解使本来可能要再次起诉的案件一次性解决,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减少诉累,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无论案件大小处理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在日常审判工作中,该同志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禁令,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政治坚定,坚信“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点滴做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辛勤和汗水。
众所周知,民事合同牵涉面广、类型复杂,在审判实务上称得上“硬骨头”,梁高峰因为热爱审判事业,则不畏困难险阻, 当别人加班时,他在加班;当别人休息时,他还在加班。每天早上5:00起床,理清当天开庭思路、撰写法律文书已成为常态化,就是这么一名同事眼中不爱说话的大小伙子,用他的信念和毅力书写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著追求。
因为信仰,所以坚守,为了内心的司法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