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坚持“七个到位” 狠抓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7-11-09 10:45:10


宜阳法院1-10月份诉讼结案率为84.87%,今年以来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该院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有: 

一、重视到位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质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测算案件增长量,及早应对。按照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和特点,把全年的审判工作进度分为五段,第一阶段3月底结案率为50%以上;第二阶段4月底结案率60%以上;第三阶段5月底结案率70%以上;第四阶段上半年结案率80%以上;第五阶段7月至12月,结案率保持在85%—95%之间运行;五个阶段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担当,确保审判效率高速运行。 

二、督促到位 

每月一次全院质效讲评大会,讲评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质效状况,通报全院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情况,动态分析审判质效全省所处的位次、趋势,努力补短板,补弱项,确保稳步向全省一流法院挺进。 

三、考核到位 

建立工作量化机制,制定并实施《法官执行员结案权重量化办法》,结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实际,按照案由、审理程序、结案方式和庭审笔录及文书字数的不同,赋予权重分值,将结案数核算为分值,将所有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按照一个标准进行业绩量化。 

四、激励到位 

依照该院党组制定的《月办案标兵评选办法》核算法官执行员得分,每月评选出“办案标兵”7名,授予荣誉称号,隆重表彰,在院内显示屏滚动播放标兵形象和成绩,制作微信文章用网络传播宣传“办案标兵”先进事迹,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弘扬奋勇争先正能量,引领审判高质高效。 

五、创新到位 

创新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出台《关于案件繁简分流重点工作的分解意见》,各团队分解落实,整体推进,各法官群策群力,大胆探索。细化小额诉讼适用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在立案登记时,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下的,强制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案件,院鼓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0万元以上的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适用小额诉讼。在审监庭专门成立小额速裁团队,对全院的小额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审理,达到80%小额程序由20%的员额法官担当,确保公正高效。为有效提高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宜阳法院进一步完善制度,通过横向、纵向的比较,为各审判团队确定了科学合理的任务指标,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率纳入全年工作的绩效考核,直接与审判团队和法官个人的工作考评挂钩,通过刚性的制度倒逼各审判团队和办案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 突出体现 “简审”的优势:使用“门诊式”审理、“要素式”庭审;类型化审理的占76%,实现“快办案、多办案”;做到裁判文书“快判”,表格式判决、要素式判决数达10%以上。逐步形成用现代信息技术+繁简分流,做到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专人“快审”,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由资深法官进行“精审” 的“宜阳模式”。 

六、改革到位 

强力推进司法改革,设立审判团队建15个:刑事审判岗位配备2个合议庭,按照3+1+3(即3个员额法官+1个辅助人员+3个书记员)的模式配备;民事审判岗位配备6个合议庭,按照3+1+3的模式配备;行政和审监配备2个合议庭,按照2+1+2的模式配备;立案部门配备1个合议庭,按照1+1+3的模式配备;审管研究合议庭,按照2+2模式配备,优化了审判资源,使管理模式更加扁平化,效率更高。 

七、责权到位 

全部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明确规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裁判文书签发,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 95%的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审签,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为高效率地审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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