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宜阳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质效、小额诉讼、送法进校园、繁简分流等四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绩。
1-10月审判质效全市第一
2017年以来,宜阳县法院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1-9月份诉讼结案率为82.98%,位居全市第二,被市中院通报表扬,并以《坚持“七个到位” 狠抓执法办案——宜阳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经验介绍》为题,介绍宜阳县法院执法办案的工作经验。截至10月底,宜阳县法院结案率达84.87%,位居全市第一。
小额诉讼工作居全市前列
宜阳县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案件标的额在1.5 万元以下的案件,强制适用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在1.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案件,鼓励适用小额诉讼;10 万元以上的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适用小额诉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相比,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都更高。审限缩短、诉讼费减半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2017年第三季度,宜阳县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26.68%,位居全市第二,被市中院通报表扬。
秋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如火如荼
9月开学之际,宜阳县法院统筹安排、持续开展了12场“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县城关镇、锦屏镇、上观乡等7个乡镇的12所学校送上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受益师生2万余名,普法教育工作在全县轰轰烈烈展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项工作被市中院通报表扬。
繁简分流“良方”智解案多人少
宜阳县法院按照“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集约化管理、诉调对接、简案快审等措施,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升了法院办案质效,形成了破解案多人少的“宜阳良方”。10月3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了《宜阳法院“良方”智解案多人少》,详述了宜阳县人民法院在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打破“案多人少”困局,实现了“繁案精审 简案快审”的改革效果,客观评价了该院取得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