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官格局,塑造法院气质,宜阳法院微信公众号现推出“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一月一星专栏第六期:钟爱审判事业 情洒地头田间。
凡熟悉法院工作的都知道,基层法院民事部门的法官每天处理的大多是些“不起眼儿”的小案。然而宜阳县人民法院韩城法庭负责人常伟就是把青春融入这些平凡、琐碎的案件中,挥写着法律的责任,天平的荣誉。
提起常伟同志,熟悉他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他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广大干警所称道。近几年来,他先后获得2013年年度宜阳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洛阳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2015年度宜阳县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称号。韩城法庭在他的带领下不仅办案成绩突出,更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常伟同志2011年2月进入宜阳县法院工作,先后任韩城法庭书记员,立案庭信访办书记员。在此期间,他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向老同志请教问题,积累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2012年9月,在韩城法庭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部门负责人,至今已在法庭工作5年有余。5年中,心中时刻装着当事人的利益,他利用节假日、星期天研判卷宗、钻研法理、找寻审判规律、思路,从任助审员到目前为止个人共审结案件630起左右,平均不到3天就办结一案。担任部门负责人后,他更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经常利用节假日及夜晚加班加点地工作。
派出法庭主要是为百姓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讼累而设的,无论是立案、送达还是审判都由法庭负责,这对法庭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伟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他认为仅仅把案件办正确是不够的,更应该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针对派出法庭受理的均是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常伟同志经过长期学习和实践,摸索了一套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多调少判,力促和谐。在办理案件中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与当事人有直接联系,因而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他不怕麻烦,发挥专业知识和人格魅力,积极沟通,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农村多发的婚姻、借贷、邻里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一起矛盾激化、上访、缠访事件发生。
常伟同志多年来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并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案中能够准确运用法律,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调处纠纷,合理合法、及时高效、公平公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在工作中能够服从指挥,勇挑重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他严守法纪,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从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常伟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谨慎,秉公办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所办案件无改判、无超审限,未发生任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有人说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部门负责人,一位普通的人民法官,在审判岗位上始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公正、公平是他始终坚守的审判原则,人民群众的满意是他的价值追求,定纷止争、胜败皆服这是他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辛苦而清贫的岗位上,他思想坚定,作风正派,自觉抵制诱惑,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基层法官的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人生格言与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