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紧跟一“老赖” 执结三案11.5万

  发布时间:2017-09-29 17:58:55


2014年,被执行人乔某两次向王某借款19万元,向王某某借款10万元,月利息1.8%。三次共借款29万元。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乔某以无钱为由推诿不还。二位申请人多次讨要未果,将乔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乔某全部偿还欠款及利息。乔某拒不执行,一直未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宜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做工作,而开着奥迪车的乔某自始自终坚称自己手头上实在没钱还债,执行法官明确告诉他,欠债不还最终不仅因“拒执罪”被判刑,而且仍要履行法律义务,偿还欠款的后果,乔某终将29万元借款全部还清,剩余利息11.5万元未付,承诺以女儿奥迪车做担保,争取尽快还上。后一直逃避执行,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执行法官随即改变了执行思路,从侧面入手,告知其家人,乔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准备把车拍卖,但考虑到其家人实际生活,暂未执行。在秋季风暴执行行动中,乔某被执行法官再次“请进”法院,法官从借钱还本付息,天经地义;失信不还,法律不容;做人、做生意都要诚实守信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个小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强大的法律攻势和心理攻势面前,坚称没钱的乔某终于低头“认怂”了,给妻子打电话,让其尽快来法院交付11.5万元欠款,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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