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行动中,坚持刚柔相济,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采取人性化执行,彰显司法温情,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护民。
针对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系残疾人、属低保户等特困户,或者被执行人患有重病、遭遇重大变故、婚丧嫁娶和正在处理紧急事务的,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少用、慎用强制措施。该院在执行一起因离婚而产生经济纠纷案件时,因被执行人苏某有三个年幼的孩子,且遭遇前夫、公婆先后病故的家庭重大变故后,与现任男友同居生活,时间不长又结束了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现在男方却要求归还其彩礼费,执行干警认真耐心做苏某的思想工作,结合当地社会风俗对其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但考虑到她家实际情况没有对苏某采取拘留措施。
对于某些特殊群体如学校,在冻结扣划账户时要掌握分寸,要考虑到学校经费、学生上课等。宜阳县某中心小学寄宿学生崔某在翻越学校栏杆时坠地受伤,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崔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执行时,法官考虑到学校账户款项系学校的日常开支经费,如果全部冻结、划扣,必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工作,甚至影响孩子们的学习环境,可能激起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矛盾。经过执行干警从中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学校当即主动履行了7万元,剩余款项限期全部支付完毕。这样,既维护好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对一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生产又极度困难的执行案件,按一定程序向县司法救助基金申请救助,积极为困难申请执行人争取司法救助,尽力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使他们进一步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温情。今年3月份至今已司法救助28人,救助资金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