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贾某的继承人在案件成功执结后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送到宜阳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的手中,借此对该院的工作进行点赞。
刘某驾驶摩托车到某村走亲戚时,与村民贾某相撞,致贾某头部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08年12月31日,宜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贾某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直至申请人贾某死亡,刘某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2011年5月,法院扣划刘某24400元交贾某的继承人。2017年4月,贾某继承人以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在“夏季雷霆”行动中,承办法官再次将刘某传唤到法院,向其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以及贾某继承人家庭现今的困难处境,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刘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刘某终于同意与贾某继承人就如何履行义务进行协商。法官立即给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家属一次性偿还自诉人7万元整,自诉人自愿放弃其他权利,并对刘某表示谅解。刘某家属当场交付了全部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贾某继承人为了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