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满腔热情倾审判 一心为民树公正

发布时间:2017-07-14 17:25:36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宜阳法院微信公众号现推出“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一月一星专栏第三期【满腔热情倾审判 一心为民树公正】。

    戚志明,男,1976年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员,本科文化程度。1998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1999年分配至县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韩城法庭副庭长、庭长,现任少年庭庭长。参加工作至今,由于其踏实勤奋、公正廉洁,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多次被市中院、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踏实肯干,尽忠职守。做书记员时,无论是开庭记录、送达传票,或是装订卷宗、统计报表,他都能做到一丝不苟,井井有条;做审判员时,他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倾注了全部精力,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做庭长后,他身先士卒,带头办理大案、要案,每年的结案数都在70件以上。十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民事案件700余件,刑事案件300余件,除个别案件因事实证据发生变化被改判外,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案件。

    无私奉献,爱岗敬业。2003年他初任审判员时,院里决定调他到边远的乡下法庭去工作,他无怨无悔的来到了韩城法庭,在哪里他一干就是九年,把青春和热血撒在了农村,足迹踏遍了辖区的112个行政村,化解矛盾纠纷无数。2011年,他到少年庭工作后,积极推动少年审判改革,庭审教育,判后帮教,圆桌审判,送法进校园,家事审判,样样都搞得有声有色,使我院少年审判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近两年,我院民事案件激增,院里把一批民事案件交由少年庭办理,他毫无怨言,带领全庭同志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他认为,自己就是一块砖头,只要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需要,用在哪里都能发挥价值。

    秉公执法,坚守正义。公平和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为了捍卫这条生命线,他十几年如一日,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以国法、天理、人情拷问世间的繁杂纠纷,以客观、及时、公正的判决实现社会正义。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横眉冷对,绝不留情,面对孤苦无助的困难群众,他热情洋溢,无私相助,法律的一张一弛,在他灵活有度的运用之下,体现出是人民法院对正义的不懈追求。如他所办理的被告人王秀霞、马俊强拐卖儿童、被告人杨书深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王、马二人采用偷盗的方式拐卖儿童1名,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秀霞有期徒刑10年,判处被告人马俊强有期徒刑8年,为了打击买方市场,从源头上遏制拐卖儿童犯罪,对收买人杨书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是我院判决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30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极大的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被告人樊某故意伤害案,樊某因琐事殴打同学致人重伤,但因樊某系未成年人,又有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故依法对樊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由于裁判公正,张弛有度,他所办理的近千起案件,至今无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他认为,这才是做一名法官的价值所在。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生活中他清心寡欲,作风正派,正因如此,面对形形色色的说情者和各种诱惑,他总能守住底线,拒绝腐化。多年来,他累计拒绝吃请、送礼上百次,拒收现金数万元,未发生过一次不廉洁现象。他常说,做一名法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因为这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从韩城法庭到少年庭,干警们个个风清气正,没有一人出现廉洁问题。

如今,刚过四十风华正茂的他,两鬓已丛生白发,他仍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同志们并肩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只要生命不休,他捍卫法律尊严追求社会正义的脚步就永远不会停歇。

    “戚志明,一名普普通通通的法官,一个真真正正的党员,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他用忘我的工作擎起了公平正义的天平,用平凡的行动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无言的奉献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坚强和担当,用博大的爱心呈现出对人民群众的一片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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