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执行干警李政伟

发布时间:2017-06-20 15:28:20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宜阳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学先进、养正气、树新风”一月一星专栏,通过选树身边典型、展示先进事迹等方式,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群众见贤思齐、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李政伟,1972年5月生,中国共产党员,现任宜阳县人民法院行政执行中队队长,自1992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宜阳县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司法警察、中队队长等职务,先后荣获“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自2011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宜阳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其所在的部门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该同志办理的案件得到了领导、同事们、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工作思路清晰,理论知识丰富

近年经济转型时期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李政伟同志没有因工作量的增大而退缩,而是敢于挑起担子。针对每一起案件,他都会认真研究卷宗,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总是白天下乡,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对案件进行梳理,查找案件执行突破口。充分利用当今先进的执行操作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查控,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任重而道远,许多案件牵涉到民生,他时刻把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作为重点,严格按照上级和党组的要求办理案件,“稳、准、狠”的打击老赖,努力不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法律白条。

执法办事公道,工作求真务实

李政伟同志严格按照最高院的“八不准”、“十条禁令”、“五个禁止”要求自己,作为我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三组的负责人,他总是把大家的事放在前面,一个部门就是一个小家,只有大家都团结起来,才能办大事,办成事。对待老百姓,他向来一视同仁,他常常对大家讲,一碗水端平了,老百姓还会对我们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呢?近两年来,该同志在执行局共办理执行案件322余件,执结306件,执行标的款到位2258.63万元,所办执行案件当事人无一上访,老百姓给他送的锦旗上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

热爱法院工作,热爱法治事业

任何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成果,必须把这项工作当做自己崇高的事业来做,李政伟同志正是如此。他早已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当成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点一滴,长期坚持。有时候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他总是能克服情绪,用真情去解开当事人内心的结。他说,我们做的是很平凡的事,很普通的事,我们要从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干警。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